元旦特别报道 | 一江碧水映法治 检察公益诉讼促千万尾鱼苗“安家”湘江
2025-12-30 14:54:0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谭好 | 作者: | 点击量:13625         

湘江之畔,司法利剑斩断非法捕捞黑网,千万尾鱼苗溯流重生。这一年,湖南检察机关以“刑事+修复+治理”的全链条守护,抚平江河伤痕,重塑碧水生机。司法之力,正在为绿水青山筑牢最坚实的防线。


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李祯媛 通讯员 吴雨虹 黄驰宇

12月8日,湘江望城段银星湾畔,300余万尾鱼苗被缓缓投入江中,一场由检察机关推动的增殖放流活动在此进行。这标志着一年前破获的特大非法捕捞案进入生态修复的关键阶段——该案中,以蔡某、邓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在“十年禁渔”期间疯狂作案160余次,捕捞渔获4万余公斤,更牵出执法“内鬼”收受“保护费”为其护航。望城区检察院通过追诉五罪、提起公益诉讼,责令被告人投放总计4000万尾鱼苗,打造出“刑事打击+公益诉讼+生态修复+综合治理”的法治样本,诠释了“办理一案、治理一片、警示一方”的司法智慧。

检察官与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以及在校学生进行增殖放流。

从渔民到“电鱼狂魔”,夜色下的疯狂与毁灭

湘江的夜,原本属于星光与流水,但在2022年7月之后的500多个夜晚,这里却成了蔡某、邓某等人肆无忌惮的“猎场”。两人本是江边渔民,禁渔政策实施后,他们一度收网上岸。然而,对利益的贪婪终究战胜了对法律的敬畏。最初,他们只在深夜悄悄使用禁用的三重刺网偷捕,两个月后,嫌“来钱太慢”,竟购置发电机、升压器,自制电捕工具,开始了对湘江生态的毁灭性掠夺。

电捕鱼被称为“绝户式捕捞”,电流所及之处,不分大小、无论种类,鱼群瞬间昏厥或死亡,连鱼卵、浮游生物都难逃一劫。蔡某等人却对此视若无睹,捕捞量从每次几十公斤猛增至数百公斤。

2024年1月,为扩大“产能”,他们拉拢付某入伙,将工具升级为电绳、电网,一夜渔获可达1000公斤。作案时,他们分工明确:有人驾冲锋舟下江,有人在岸边望风接应,有人负责收购销售。一年半时间里,这个7人团伙在禁渔区作案160余次,捕捞水产品4万余公斤,非法获利100余万元。

更令人痛心的是,经鉴定,被电捕的鱼类中包括13种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、1种湖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。这些鱼不仅是经济资源,更是湘江生态链中的重要环节。他们的疯狂行为,直接导致湘江渔业资源损失10万余千克,间接造成4000万尾鱼苗苗种无法形成繁衍循环。这条孕育生命与文明的河流,在夜色中无声哭泣。

疯狂终有尽头。2024年1月31日凌晨,经过警方长达数月的跟踪蹲守,这个团伙在分拣渔获物时被一举抓获。派出所前坪被渔获铺满,最大的鱼体长一米多、重逾15公斤,银鳞在灯光下泛着冰冷的光。而这,只是这场生态悲剧的冰山一角。

微信里的“保护费”,执法“内鬼”与法律的全链条回应

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,望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在梳理蔡某手机证据时,敏锐地发现了不寻常的痕迹——蔡某的微信转账记录中,有3个账户频繁出现,金额多为500元、1000元整,时间集中在清晨六七点,与其捕捞时间高度重合。这不像正常交易,更像某种定时定额的“供奉”。

顺着这条线索,公安机关深入调查,揭开了更令人震惊的真相:这3个账户分别属于某枢纽安保人员曾某,以及水上执法队的李某、黄某。原来,蔡某早早就用金钱“打通”了这3道“防线”。他明确告知对方自己在实施电鱼,希望他们在值班时“行个方便”,并承诺事后给予好处。曾某等3人没有丝毫犹豫,欣然接受请托。

从此,蔡某团伙只选择在曾某等人值班的凌晨下江。曾某等人不仅不驱赶、不上报,还会主动透露巡逻路线和时间,帮助蔡某精准规避检查。蔡某则在每天卖完鱼后按时转账,他称之为“交保护费”。据统计,蔡某累计向曾某转账167次、共8万余元,向李某、黄某转账95次、共7.7万元。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,这条“黑色保护链”默默运转,让非法捕捞在执法眼皮底下疯狂蔓延。

然而,司法正义不会缺席。检察官审查认为,曾某等3人虽未事前共谋捕捞,但利用职务便利为犯罪提供庇护、牟取利益,已涉嫌职务犯罪。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,完善证据链,并依法作出精准处理:追加起诉蔡某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;追加起诉曾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;将李某、黄某涉嫌受贿、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线索移送纪委监委。

2024年6月,望城区监察委员会对李某、黄某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。至此,该案从公安机关移送时的一罪(非法捕捞水产品罪),拓展为涵盖非法捕捞、行贿、受贿、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等五罪的“全链条”案件。这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从严打击生态环境犯罪的决心,更彰显了法律对“破窗者”与“护恶者”零容忍的态度。

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、法院、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和省、市、区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,以及在校学生举行增殖放流活动。

放流300万尾,一江碧水的司法救赎与治理回声

法律审判不是终点,生态修复才是初心。2024年9月、11月,法院先后作出一审判决:蔡某因非法捕捞水产品罪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;邓某等6人因非法捕捞水产品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;曾某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、缓刑一年;李某、黄某因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、受贿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和一年。所有被告人均被并处罚金。

与此同时,望城区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也获法院支持:判令蔡某、邓某等人在6个月内,以增殖放流方式在湘江水域放流成体鱼苗9万余千克、鱼种4000万尾。若逾期未履行,则连带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23万余元。这份判决,不仅让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,更让他们背负起修复生态的民事义务,实现了“既要判刑,也要把鱼还回去”的司法理念。

在长沙市望城区银星湾公益诉讼法治基地内,检察官向学生宣讲公益诉讼检察。

2025年12月8日上午,望城区银星湾公益诉讼法治基地,一场充满象征意义的增殖放流活动举行。检察、公安、法院、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,以及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学生代表共同将300余万尾鱼苗缓缓投入湘江。“这只是第一批,后续还将分批投放总计3700余万尾鱼苗。”望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曾欢在现场介绍。鱼苗入水,江面泛起细密的涟漪,仿佛湘江在轻轻呼吸,也在静静见证这场由司法驱动的生命复兴。

案件虽已判决,治理仍在延伸。望城区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,推动优化执法巡查模式、完善监督机制、加强纪律建设,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,预防“内鬼”再生。“我们希望通过‘刑事打击+公益诉讼+生态修复+综合治理’的模式,实现办理一案、治理一片、警示一方的效果。”望城区检察院检察长黄中玮的话,道出了新时代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的角色担当。

湘江依旧北去,碧波拍岸之声如昨。不同的是,江底多了千万尾鱼苗在生长,岸边多了一双双守护的眼睛。这起案件,不仅是一次对犯罪的全链条打击,更是一次生态意识的全民唤醒,一次法治力量的生动诠释。它告诉世人:每一江碧水,都值得最坚韧的守护;每一寸生态,都应以最敬畏的态度对待。

责编:谭好

一审:谭好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版权作品,未经授权严禁转载。经授权后,转载须注明来源、原标题、著作者名,不得变更核心内容。

关于我们-商务合作-法律声明-联系我们
广告热线:0731-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:湘ICP备19000193号-3 版权所有: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《湖南法治报》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